聯絡我們 34269976 升學活動 英國寄宿學校講座 英國大學及銜接課程講座英國聯招 UCAS 申請教學

公務員子女海外教育津貼
學生旅費津貼

Overseas Education Allowance (OEA)

凡於 1996 年 8 月 1 日前加入政府服務的合資格海外及本地僱員,均可享有海外教育津貼(簡稱 OEA)。根據津貼規定,合資格香港公務員可獲政府資助,安排子女到英國升學。

領取 OEA 必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學生年齡屆乎 9 至 19 歲
  • 學生須為全日制學生,並於香港政府認可的學校就讀
  • 在同一時期,每位公務員的受惠子女不得多於 4 名

註:OEA 是可課稅收入。申請人夫婦亦須避免享有雙重福利。

寄宿津貼

適用於就讀並寄宿於英國學校的公務員子女。由 2006 年 9 月起,寄宿津貼金額如下:

就讀年級 最高津貼額(每年) 最高津貼額(每學期)
小學(Y3-Y6) 6,450 英鎊 2,150 英鎊
中學(Y7-Y13)及大學 7,437 英鎊 2,479 英鎊

日校津貼

適用於就讀英國日校課程,不在校內寄宿,而且父母不在當地居住的學生。日校津貼全年最高津貼額為1,241英鎊。

學生旅費津貼

合資格領取 OEA 的學生,可同時申請學生旅費津貼。由 2006 年 9 月起,津貼額如下:

子女年齡 學生旅費津貼等級 津貼額(港元)
19 至 21 歲 3 11,800
12 至 19 歲 2 23,600
12 歲以下 3 17,700

如何申領公務員海外教育津貼

申領OEA的公務員必須先按學期繳清有關學費及寄宿費用,再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發還款項。有關詳情,可向所屬部門的人事及聘用組查詢。

部份學校為 OEA 公務員子女提供學費減免計劃,如欲索取更多相關資訊,歡迎填妥下列表格,升學顧問將聯絡跟進。

小四(Year 4)
小五(Year 5)
小六(Year 6)
中一(Year 7)
中二(Year 8)
中三(Year 9)
中四中五(GCSE,Year 10-11)
中六中七(A-levels,Year 12-13)